|
采购高压离心风机的技术规格书玻璃钢风机技术协议怎么写?目 录
附件1 技术规范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山东鑫鸿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活性焦生产线提产优化项目冷风仓离心风机设备及其配套仪表、设备,它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招标方在本技术规格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格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3投标方须执行本技术规格书所列标准。当投标方所执行标准与本技术规格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照技术要求严格的条款所在标准执行。 1.4若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定。 1.5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本规范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 1.6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投标方对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及质量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和零部件。投标方对于分包设备和主要外购零部件至少推荐3家产品,招标方有权参加分包、外购设备的招标和技术谈判,最终招标方确定分包厂家,但技术上由投标方负责归口协调。 1.7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投标方应在设计上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1.8 本技术规格书中所有表格不允许改动,若无某项,请在备注中注明“无”或“不适用”;若需要增加的,则在最后一行后面增加。 2.1 厂区自然条件 工程建设场地位于公司一期焦化厂区的东侧。 室外计算温度: 冬季通风 15.1℃ 冬季空调 8.6℃ 夏季通风 30.9℃ 夏季空调 33.5℃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 28.5℃ 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冬季空气调节 81% 夏季通风 77% 室外风速: 冬季平均 1.7m/s 夏季平均 2.1m/s 主要风向及频度 年主导风向 C 24% ENE 8% 冬季风向 C 24% ENE 15% 夏季风向 C 24% SSW 11% 大气压力: 冬季 1016.2hPa 夏季 1001.4hPa 公司活性焦生产线项目,一期建设规模2万吨/年项目已建成投产,按盛隆公司产业规划,拟对活性焦生产线实施提产优化,提产按照4万吨/年设计。 3.1 系统描述 本工程改扩建为年产4万吨活性焦,工艺系统中造粒料仓配套风机设备。 3.2 物料特性描述: 物料特性:活性焦物料特性如下
3.3 标准 下列标准包括国家、相关行业制定的设计、制造、安装、材料、检验、包装、试验、储存等标准。但不限于此,与本案相关的标准规范,视为本案执行标准。若标准之间有冲突,应按要求较严的标准执行。
上述标准均应采用最新有效版本。 从订货之日至投标方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方将遵守这些要求。
配套电机参数(防爆):
4.2 通用技术要求 4.2.1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4.2.2所有设备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不应有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设备结构应考虑方便日常维护(如加油、紧固等)需要。 4.2.3所供设备材料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材料,应满足当地环境条件要求。所配外购件应是名牌、优质、节能、先进的产品,以确保整机质量。 4.2.4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招标方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 4.2.5外购配套件,必须选用优质名牌、节能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检验合格证。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对重要部件需取得招标方认可或由招标方指定。投标方应对外购的部件及材料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性能负责。 所有结构件,焊前应对材料进行校形,并作表面喷丸/喷砂处理,焊后作消除应力处理,以控制结构件的变形,并消除内应力,确保设备能长期稳定运行。 4.2.6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或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用品,并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所有重型部件(包括电动机)均应具有便于安装和维修需要的起吊或搬运条件。 4.2.7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新型的和优质的,并能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要求。所使用的零部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 4.2.8各转动件必须转动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润滑部分密封良好,不得有油脂渗漏现象。轴承温升一般不得大于40℃,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0℃。 4.2.9外露的转动部件均应设置防护罩,且应便于拆卸。人员易于达到的运行部件设置防护栏起到安全保护作用,且不妨碍维修工作。 4.2.10设每个零件内部应消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屑、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消除所有疏松的轧屑、锈皮、油脂等。备中的结构件钢材在下料前需进行喷丸预处理。喷丸预处理要求达到Sa2.5级。铸件应进行消除内应力的热处理。 4.2.11设备及部件的噪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4.2.12 投标方所供设备轴承应选用哈尔滨轴承厂(HRB)、瓦房店轴承厂(ZWZ)、洛阳轴承厂(LYC)产品。 4.2.13设备运行环境粉尘含量较大,设备应具有在高粉尘浓度的环境下长期运行的能力。 4.2.14旋转轴密封需要设计专门的密封形式保证旋转密封可靠、耐用。并且要专门设计好密封件的维护保养空间,方便密封件的维护保养。 4.2.15设备运转时间满足8000小时/年,24小时连续运行。 4.2.16投标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设备安装、检修和维护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工具清单。 4.2.17投标方必须提供就地控制和检测所需的所有仪表设备,以便设备进行远程控制。投标方应提供相关现场仪表设备,投标方提供完整的热工检测和控制系统资料,包括运行控制说明书、联锁逻辑图、电气原理图及安装接线图等资料,详细说明对设备的测量、控制、联锁、保护方面的逻辑要求。 4.2.18投标方供货设备所有法兰接口及配套阀门均应提供反法兰及连接附件(反法兰出厂前带在设备及阀门上,密封圈为金属缠绕丝电气),所有外部接口用铁板或氯丁橡胶封闭严密。 4.2. 19投标方提供所有供货设备的初装油、吸附剂等,并将油品注入设备内,具备通电即可运行条件。 4.3 电气、仪表控制要求 4..3.1 每一台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均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修要求一致。 4.3.2 电动机的额定频率为50Hz,交流电动机能够在满负荷,频率变化在±5%额定频率,或在额定频率下电压变化在±10%额定电压,或电压和频率同时变化绝对值之和在10%,且频率变化±5%以内时,运行无故障。 4.3.3 在设计的环境温度下,电动机能承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 4.3.4 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绝缘等级不小于F级,按B级温升考核。控制柜防护等级不小于IP65。设备所有电机均采用防爆电机,现场所有电器元件均为防爆型,防爆等级:EXD II BT4。 4.3.5 电动机的轴承结构是密封的,能隔绝污物和水,并不使润滑剂进入线圈。 4.3.6 本项目不得使用国家规定淘汰的电机(如普通Y型电机),应使用节能型电机(如YE4型电机),且能效等级不低于2级。电机品牌需得到招标方认可。电机效能满足(GB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要求。 4.3.7 380V电力电缆选用ZR-YJV 0.6/1kV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铜芯阻燃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选用ZR-KVVP阻燃屏蔽铜芯控制电缆。与计算机系统相连的电缆采用ZR-DJYVP阻燃屏蔽铜芯计算机电缆。 4.3.8电动机技术要求 (1)电动机接线盒要配有防水接口,接线盒与水平方向倾斜10度左右; (2)电动机电扇不允许使用塑料风扇; (3)电动机引线采用1kv耐高温(185℃)、抗拉伸硅橡胶、外套耐压1kv玻璃丝套管。在满足防爆等级的前提下,电机引线直接与外接电缆通过接线端子压接; (4)振动值应<1.8mm/s。 4.4 风机技术要求: 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保证达到给定的参数值,且在给定环境温度下长期安全运行,风机效率均在高效区。 4.4.1 对风机性能的基本要求 轴流风机及电动机的使用寿命为 30 年,投标方保证年运行时间不少于 8000 小时,风机轴承使用寿命不少于 20000 小时,叶轮保证寿命: 10000 小时。 4.4.2 风机特性曲线的允许偏差,应限制在: (1)在额定转速下,在工作区域内,在全压所对应的流量偏差:±2%; (2)在额定转速下,在工作区域内,在流量所对应的全压偏差:±2%; (3)在额定转速下,在工作区域内,在对应点的全压效率,不得有负偏差; (4)轴功率偏差:≤2%。 4.4.3 每台风机的第一临界转速,至少高于设计转速的 1.15 %。 4.4.4 在全部运行条件下风机的最大允许振幅,满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4.4.5 风机及其辅助设备,有良好的可控性能,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及必须的检测、控制调节及保护等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4.4.6 风机及辅助设备,应能经受得住所在地区地震力的作用,按7度设防,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05g,设计地震分组第二组。 4.4.7 风机噪声达到国家标准,且距风机机壳外1米处的噪声不得大于85 dB(A)。 4.4.8 投标方提供的部件和备件应具备互换性。 4.4.9 制造厂保证对其供应的风机及附属设备符合风机行业标准和有关企业标准。 4.4.10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风机——电动机机组基础荷重图,以使风机的振动和不稳定性减少到最低程度。 4.4.11 投标方保证风机从满负荷至最小负荷的全部运行条件下,工作点均落在失速线的下方;工作点对于失速线的偏离值为运行条件的15%以上。 4.4.12 风机主轴承能承受机壳内的紊流工况所引起的附加推力,在长期运行时也不会发生事故。 4.4.13 风机机壳、进气箱及进风口,将考虑到运输、安装、检修时的方便。机壳的设计有利于转子的检修。 4.4.14 风机机壳上应带有密封良好的人孔门,以便检查机内的零部件的情况。 4.4.15 为了消除振动及把脉动减为最小,在它们的内部和外部均应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4.4.16 联轴器处设置钢制联轴器保护罩。该保护罩应是可卸的和封闭的。 4.4.17 风机采用 哈/瓦/洛 轴承,投标方在技术协议中提出温度保护及联锁要求,其功能由招标方实现。 4.4.18 风机轴穿过机壳的地方,设置轴密封装置,以减少介质泄漏。 4.4.19 为了避免轴承箱由于温度和压力的升高而漏油,设有放气管阀或其它有效措施并确保不漏油。 4.4.20 风机的设计,考虑到稳定工况和不稳定工况下的离心力、压力、热应力、地震力以及风机自重等的同时作用。 4.4.21 为了便于轴的校正和轴承的拆装,轴承座有单独的底板和调整螺丝。 4.4.22 风机的各个主要部件应备有吊板或吊孔,投标方提供起吊部件的重量和起吊位置。 4.4.23 风机焊接件和焊接按照图纸和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根据零部件重要性或进行直观检查和相应的无损探伤检查。 4.4.24风机组装完整,以使现场安装工作量达到最小。安装时对风机转子及轴承箱不再进行解体。 4.4.25 风机轴承最大振动值≤( 0.06mm ) 。 4.4.26 投标方应保证风机从满负荷至最低负荷的全部运行条件下,工作点均应落在风机稳定运行的最小流量点范围内必须避开喘振区域。 4.4.27风机所需的所有一次仪表以及风门的电动执行器由在投标方范围内。 4.5 风机配套电机技术要求: 4.5.1性能要求 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保证达到给定的参数值,且在给定环境温度下长期安全运行。电动机应满足所驱动设备长期、安全、经济、运行,并符合国家机电设备标准。电机效能满足(GB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要求。 4.5.2电动机的结构设计和制造必须符合下列使用要求: a.在潮湿气候条件下安装时电机须有必要的防护措施。电机的绝缘等级为F级。 b.铁制电动机部件须进行内外喷砂处理。 c. 所有的接头表面和接缝都进行密封。 电动机的设计和制造必须符合IEC34-1,34-5标准。 4.5.3电动机的电气设计和制造必须符合下列使用要求: a.电动机的额定值至少应为被驱动设备所需最大功率的110%。必须考虑到环境温度的影响。 b.在F级绝缘等级的耐温极限范围内和在额定频率下,当电压为额定电压的90%或110%时能够连续输出额定功率;电机的频率变化范围为±5%。 c.在安装现场的环境温度下以及在连续运转情况下能够允许长期保持额定功率输出。在设计中取为45℃。 d.交流电动机应是适于直接起动的3相鼠笼式电动机。在额定负荷下,当电压降至80%的额定电压值时,电动机必须能稳定运行。 e.电动机的起动电流不得超过额定电流(这里指在40℃环境温度下的电动机额定值)的7倍.在起动时电动机端子处的电压降不得超过15%。 4.5.4电动机的保护特性要求: a.所有的电动机间隙和电动机与其他装置之间的接头都必须进行密封。 4.5.5电动机的其他要求: a.接线端子箱:所有的交流电动机都必须有引至单独的端子的星形连接。 b.冷却:电动机采用空气冷却方式。 4.6 对仪表和控制的基本要求 4.6.1 风机和其配套部件配供的检测仪表和控制设备(简称测控设备),应满足辅机和其配套部件的启动、停止、运行和事故处理过程的安全监视、控制、调节、报警、联锁和保护的要求。 4.6.2 配供测控设备需输入、输出的模拟量信号,应为4~20mADC;温度信号为热电阻Pt100; 4.6.3 配供测控设备(压力、流量、风量、温度、振动)需输入、输出的开关量信号,应为无源接点。 4.6.4 配供测控设备中的开关量仪表,其切换定值应能满足控制要求,能在被测参数正常范围内实现信号复归。 4.6.5 风机或其配套部件配供的控制箱、电气控制箱(简称电控箱)、小型电控箱、小型仪表盘,在有条件时,投标方可将其与相应辅机或其配套部件组合安装。 4.6.6 风机或其配套部件配供的与其组合安装或就地安装的控制箱、电控箱、小型电控箱、小型仪表盘,就地安装的动力箱,应具有防尘、防溅性能,并符合国家标准GB4208《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中规定的IP65级的要求。箱体和盘体应设密封门(门上有玻璃观察窗和锁把手),显示、操作设备安装于箱内的安装板或内门上,制作和安装工艺精致美观。 4.6.7 当电控箱内并存强电控制回路、和弱电信号回路时,投标方应将各种回路关联的控制器件、端子排和连接导线分隔布置,采取防止强电(动力、控制)回路干扰弱电信号回路和利于运行、检修安全的措施。 4.6.8 配供的在风机和其配套部件本体上安装的温度指示表,采用双金属温度计,其表壳直径宜为φ100mm,精度应不低于1.5级。 4.6.9 配供的轴承测温及测振。应采用具有防振结构的端面热电阻或专用轴承热电阻,安装时其感端能弹性地紧贴于被测金属表面;并有报警信号输出。 4.6.10 投标方在风机和其配套部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中专辟章节,详述其在启动、停止、正常运行、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检测、控制、调节、报警、联锁和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和配供测控 设备系统的性能、功能、原理、安装、调试和使用注意事项。 4.6.11 投标方在风机和其配套部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中列述其运行中各项参数的正常值、报警值、联锁和保护装置动作值。 4.6.12 随本体供应的检测元件、仪表及控制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选用经实践证明质量可靠、性能指标符合工艺要求的产品。无论什么情况下,均不应配供含水银等有毒物质的仪表以及国家宣布淘汰的产品。 5.1 设备包装应结实并适合于运输,除大型结构外所有拆散件均用板条箱或其它包装箱包装并标上相应的符号后再发运。 5.2 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应有保护装置,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它物件的现象发生。 5.3 设备包装前应涂有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 5.4 凡电器电子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不致在运输和保管期间损坏,并防止受潮和浸水。 5.5 不保温表面涂刷两道底漆、两道面漆,第二道面漆的颜色由招标方确定,由投标方厂内涂刷,油漆材料由投标方提供,面漆颜色发货前由招标方最终确定。 5.6 投标方设备应在厂内完成两底两面油漆,并提供现场补漆,补漆量为总油漆量的10%。 5.7小件包装设备应集中包装在统一的钢结构框架内,以便于运输、多次吊装及保存,发货前由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最终包装方案进行确认。 5.8 电机、控制柜、电动执行器等电气设备发运时至少包覆三层防水、避免浸水损坏。 5.9发运前投标方应清洗所有的部件并对其做适当的防腐处理和必要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设备发运到现场后在不采取另外的保护措施的条件下至少可以存放6个月而不会产生任何损坏。 5.10 较大型及较重的设备都要装有便于移动的滑动部件及吊钩,吊钩应装于起吊点,并且在外包装上应标明设备重量及重心、起吊点。所有外露部分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 6.1 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方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6.2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投标方处理,费用也由投标方自负。 6.3 设备安装后,投标方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严密性试验、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 |